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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尽快递交初级户外指导员实习报告的通知
2005-11-23 11:10:00

 
关于尽快递交初级户外指导员实习报告的通知
 
各地方登山协会、户外运动俱乐部、广大爱好者:
中国登山协会第一期、第二期、第三期、第四期初级户外指导员的实习期已到,请参加以上四期培训班的实习学员于2005年12月15日前按照实习规定递交实习报告及相关材料(第一期的学员另须将个人三张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并递交)。逾期未递交实习报告及相关材料的学员,将取消其实习资格。
实习报告及相关材料须邮寄至北京市崇文区体育馆路9号,中国登山协会培训部,邮编:100763,收件人:王云龙。如用传真方式请发至:010-67141415。
咨询联系电话:010-67141415。
 
 
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中国登山协会培训部
          二○○五年十一月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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