运动员交流协议书
甲方:(原注册单位)名称:
运动员近期
二寸彩色
平光照片
乙方:(变更注册单位)名称:
丙方:(年满16周岁运动员本人或未满16周岁运动员的法定监护人)姓名及基本情况:
年满16周岁运动员
未满16周岁运动员
的法定监护人
姓 名
性 别
出生年月日
所在单位
从事运动
项目或职业
协
议
内
容
一、交流的起止日期
1.交流年限__________年。
2.具体时间:从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年__月__日止。
二、双方的基本权利、义务
三、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法
四、其它
五、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(盖章)报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或国家体育总局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审核,并报国家体育总局批准后生效。
六、本协议一式7份,甲、乙、丙三方各执1份,甲乙双方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各1份,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或国家体育总局运动项目管理中心1份,报国家体育总局备案1份。
甲方代表签字(章)
年 月 日
乙方代表签字(章)
丙方代表(年满16周岁运动员本人或未满16周岁运动员的法定监护人)签字和指纹印
甲方省级体育行政部门签字(章)
乙方省级体育行政部门签字(章)
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或国家体育总局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审核意见
签字(章)
国家体育总局审批意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