体登字[2004]56号
关于下发《全国攀岩运动员注册与交流管理办法》(试行)的通知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办公室,各登山协会:
现将《全国攀岩运动员注册与交流管理办法》(试行)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二○○四年三月三十一日
主题词:攀岩 运动员 办法抄送:各攀岩及相关运动俱乐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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